林氏貞孝坊

  列屬三級古蹟,係清道光年間為旌表當地林春媽貞孝而立的牌坊。林春媽自小被許配給余家,12歲時未婚夫溺水而歿,林春媽卻終身侍奉未過門的婆婆,並茹苦含辛撫育螟蛉子長大,林氏集貞、節、孝於一身,不僅得到建坊旌表的殊榮,身後還被地方塑像稱為「貞節媽」,至今仍供奉於鎮瀾宮中,永世受人膜拜。